第06版:读枣庄城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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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月4日 星期
出狱四天“又进宫”
90后一年内三次盗窃被处理


晚报讯 (特约记者 金亮)去年,刘某某因盗窃罪被两次处理,但他出狱后仍不思悔改,在重获自由后的第四天,再次走上违法道路。

1990年出生的刘某某,家住滕州市大坞镇某村,曾在2015年1月、4月先后因盗窃罪分别被治安拘留7日和判刑8个月。2015年12月24日下午18时许,出狱四天的刘某某闲来无事在村口溜达,看到以前的同学刘某骑着一辆崭新的电动三轮车。刘某某“计上心来”,他当场喊住同学,先套了会儿近乎,在骗取了对方的信任后,谎称自己的摩托车在半路上没油了,想借刘某的电动车去加油站打油,打油后马上归还。想到对方是老同学,并且还是一个村的,刘某信以为真,便将电动车借给了刘某某。

然而,刘某某一去就不见了踪影。直到第二天,刘某某也没有归还刘某的电动三轮车,于是刘某向大坞派出所报了案。

刘某报警后没多久,刘某某就找到他,谎称电动三轮车被交警查了,需要他出具购车发票及相关凭证才能要回。此时,刘某已不再相信刘某某的谎言,立即按照民警的指示将其稳住后通知派出所。派出所民警迅速赶到,成功将刘某某抓获。

刘某某落网后,对诈骗刘某电动三轮车的不法行为供认不讳。原来,刘某某骗取刘某的电动三轮车后立即骑到了滕州市旧货市场,并以2000元的价格进行了出售。当价格谈好后,买主听说电动三轮车没有发票及相关凭证后,便表示不想买了。于是刘某某只好又回到村里找刘某骗取购车发票及相关凭证,没想到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

目前,刘某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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