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5版:第一眼读枣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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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28日 星期

文化路明年3月起全线禁停
违者或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晚报讯 (记者 马高超)27日,市中区交警大队透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自明年3月1日起,城区部分禁停路段将进行调整。具体为,文化路自建设路至解放路路段取消临时停车泊位,文化路全线禁止机动车停放;开元大街自枣庄街至解放路路段,机动车应按照施划的临时停车泊位有序停放。

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放机动车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的规定,予以口头警告,责令立即驶离;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的,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并可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交警提醒机动车驾驶人,要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自觉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切勿在道路乱停乱放车辆,共同维护道路出行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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