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记者 王龙飞)15日,记者从市卫生监督部门获悉,11月,我市共打击17起非法行医案件,其中9起是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的诊疗活动,责令其停止无证经营黑诊所执业活动。
17起非法行医案件中,滕州所占比例最多,为11起,台儿庄3起,市中、山亭、峄城各1起。具体为,滕州市洪绪镇西侯庄村的韩某、张汪镇计生服务站对过诊所的李某、大坞镇大坞村的张某、龙阳镇西南岭村的潘某,市中区解放路东侧枣庄市园林管理处综合楼的贾某,峄城区坛山街道峄台南路的徐某,台儿庄区林运路的台儿庄健之源大药房、邳庄镇旗杆村的惠德医药连锁忠义店、张山子镇驻地的张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