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特约记者 金亮)11月30日,记者从滕州市物价部门获悉,根据省物价部门下发的通知,该市物价部门对非居民用天然气、车用天然气销售价格作出相应下调。
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由现行3.49元/立方米调整为2.79元/立方米;车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由现行4.3元/立方米调整为3.6元/立方米。价格调整后,按2014年用气总量测算,该市非居民用户将减少支出6795万元,车用气用户年将减少支出1158万元,共计795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