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特约记者 王雪纯)弟弟要结婚了,对于家住滕州市善南小区的赵女士来讲是件喜事。可是婚礼前夕,赵女士因为给弟弟弟媳磕头礼的金额,而搞得烦心不已。赵女士认为,自己离了婚,磕头礼应该比妹妹少拿一部分,可是赵女士的妹妹却认为,既然俩都是亲姐,这礼钱当然得一样拿。
赵女士说:“我们老家那边有个习俗,就是新人举行结婚典礼后,要上拜,就是给家里的长辈磕头,长辈要给磕头礼。”她已经离婚多年,弟弟的婚礼她打算给礼金一万元,按理说也不少了,可是赵女士的妹妹不同意,妹妹给两万,说姐姐也应该给两万。
“我现在是单身,妹妹和妹夫是两个人,我认为给的钱应该不同。”赵女士说,因为这件事情她和妹妹冷战了些时间。“我妹妹说她的两万块钱是弟弟弟媳每人一万,所以让我应该也这样给,可是我认为这两万块钱是我妹妹妹夫各一万,我自己一个人,当然只给一万了。”眼看着离弟弟婚期越来越近,赵女士更是坐立不安。
婚礼当日,赵女士还是拿了两万元的磕头礼。“我弟弟是自家人,可是这新进门的弟媳妇可是新人,我总不能因为这一万块钱把家里的面子全丢开吧。”赵女士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