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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1月30日 星期

共同呵护“网络信访”这条“说话”渠道


􀴁石平(本报)

《枣庄晚报》日前报道,我市网上信访平台已经开通,信访部门和有关权责单位将严格按照《信访条例》规定,对网上反映的投诉事项进行认真核查处理,60日内办结答复;情况复杂的90日内办结答复,并对信访人的相关资料严格保密。

网上信访平台简称“网络信访”,五年半前广东就开始试点,两年半前国家信访局门户网开始全面放开和受理网上投诉。现在我市网上信访平台开通,百姓足不出户就可投诉。

“网上信访”是好事,可好事要办好、办实也并非易事。网上信访虽然方便,但如果不能落到实处,也只是徒劳。和传统信访一致的是“网上信访”也有信访者和接访者。

与传统信访相比,“网上信访”的量更大,对信访部门的接访和处理能力是一大考验。信访过程和结果要实现“可查询、可跟踪、可督办、可评价”,这“四可要求”需要强大的技术支持和程序保障。上访信息的传与达是电脑系统瞬间能完成的事情,但是处理事情却牵涉网下的大小单位,其解决依然要靠现实中的各级政府机构。网上信访要提升效能,还需制度建设来凝聚政府公信力,以接访后的落地为最大看点,还要防止出现网上接访从虚拟中来,到虚无中去的怪圈,让百姓在信访中感受政府开通“网上信访”的真诚。

就信访者而言,“网上信访”是百姓维护自身权益的一种手段,运用得好,它能带来不少方便;运用不好,也会造成伤害。作为一种新兴的信访渠道,百姓对它的应用还有待熟悉。比如,2013年7月1日,国家信访局开放网络信访,但一项重要的规定是,不涉及已经进入司法程序的案件。这一思路最大的变化是,诉访分离,将涉及民商事、行政、刑事等信访事项从普通信访体制中分离出来,统一由政法机关依法受理,地方党委、人大、政府及其部门均不再受理涉法涉诉信访。

此外,网络的固有特性,既助推了民意的表达,也助长了一些人的非理性思维。通过网络理性表达合法利益诉求,是政府倡导和鼓励的,但网络在为社会个体自由表达个人意见、参与公共事务讨论提供便利的同时,由于准入门槛低,加上百姓的理性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个人的法律自觉和道德自律,对现实中遇到的不满意易转向网络宣泄,发表一些过激言论,一些诉求带有明显的情绪化色彩和不理性倾向。比如近年来,市长信箱或网上建议征集通道主动请人民群众“晒难题,出点子”,极大地激发了人民群众的参政议政热情,但是有少数别有用心者在现实社会难有作为,在网络空间却“大显身手”,他们从一己私利出发,取舍信息、歪理强辩,对党和政府工作或提出不负责的批评,或提出无法满足的个人要求,肆意放大,渲染发酵,产生了相当大的负面影响,实不足取。

“网上信访”这条崭新的信访渠道需要我们共同呵护,可话说回来,从根本上解决信访问题还是要从源头上抓起。想问题做决策多考虑百姓利益,多做为民造福的事,防止与民争利,减少工作中的人为矛盾因素,才能在源头上防止矛盾的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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