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记者 张琛)日前,记者从关于做好海绵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编制和2016年建设计划提报工作的通知中获悉,我市将开始建设海绵城市。按照不小于建成区面积5%的要求编制2016年建设计划;到2020年,城市建成区20%以上的面积达到目标要求;到2030年,城市建成区80%以上的面积达到目标要求。
海绵城市是指城市在适应环境变化和应对雨水带来的自然灾害等方面具有良好的“弹性”,也可称之为“水弹性城市”。城市能够像海绵一样,在适应环境变化和应对自然灾害等方面具有良好的“弹性”,下雨时吸水、蓄水、渗水、净水,需要时将蓄存的水“释放”并加以利用。
老城区结合棚户区和城乡危房、老旧小区、市政基础设施更新改造等,以解决城市内涝、雨水收集利用、黑臭水体治理为突破口,推进区域整体治理。新建建筑与小区保护利用原有湿地、坑塘、沟渠等地形地貌,落实低影响开发建设要求;道路、广场、地面停车场采用透水性铺装;绿地建设采用下沉式绿地、雨水花园、植草沟等方式消纳雨水;建设专门雨水蓄水池或利用现有水体,收集利用雨水;结合绿色建筑建设,推行绿色屋顶或屋顶花园;同时开展海绵型示范单位和小区创建。
在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停车场、广场等场地扩大使用透水路面和透水铺装;绿化带、行道树池采用下沉式方式建设。已建道路通过路沿石改造、增加植草沟或溢流口等方式引流路面雨水到绿地空间。城市绿地、公园要因地制宜采用透水铺装、生物滞留设施、植草沟、雨水花园、雨水湿地、湿塘等分散式消纳与集中式调蓄相结合的低影响开发设施。城区雨水在排入自然水体前要采用植物缓冲带、沉淀池、前置塘等设施,消减径流污染。在保证河道防洪前提下建设拦蓄设施。严禁填湖造地、截弯取直、河道硬化等破坏水生态环境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