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记者 王晨曦)市环保部门日前透露,为加大对环境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下发了环境违法案件挂牌督办管理办法(试行),规定若出现公众反映强烈、新闻媒体曝光、影响社会稳定的环境污染或生态被破坏事件或者造成重点流域、区域重大污染或环境质量明显恶化案件等5类情况时,可实施挂牌督办。
挂牌督办案件的办理时限应根据案件具体情况,由业务主管科室(单位)确定督办完成时限,督办完成时限一般不超过6个月。重大或复杂案件,由区(市)环保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市环境保护部门批准后,可适当延长办理时限,最长时限不超过1年。挂牌督办期间,市环境保护部门业务主管科室(单位)适时督促检查整改责任单位整改情况。
挂牌督办的企业在违法主体完成整改,经区(市)环保部门初步验收合格后,向市环境保护部门业务主管科室(单位)书面报送解除挂牌督办申请,再经省、市环保单位认可后,并向媒体通报。违法主体为企业的,应当向有监管职责的相关部门或机构通报挂牌督办案件解除情况。被挂牌督办的违法企业在挂牌督办期间或其未按时限要求完成整改的,市环境保护部门暂缓受理其除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项目以外的新、扩、改项目及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申请;对评先评优的,出具环保否决意见;对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从严给予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