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第一眼读枣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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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1月19日 星期

满不满意,信访人都可评价
收到答复意见书后,30日内完成评价

晚报讯 (记者 张琛)17日,记者从市推进网上信访受理平台体系建设和应用新闻发布会上获悉,通过网上信访受理平台,信访人可以对各级人民政府信访机构和有权处理机关办理信访事项工作情况作出评价。群众评价的结果,已纳入科学发展和信访工作年度考核范围。

在2014年试行一年的基础上,国家信访局要求从今年开始全口径放开满意度评价工作,我省专门制定出台了《实施细则》,更大范围的将评价“表决器”交给群众。新的市、县两级网上信访受理平台启动后,通过平台初次实名提交并在受理范围之内的信访事项,已全部纳入到满意度评价范围,同时要求具体承办人,要及时告知信访人享有评价的权利,教会其评价的方法,积极引导其进行评价。

为了更有效地作出评价,市民一定要妥善保存好自己的用户名和密码,以便于进行评价。在给予相应评价时,要写明理由,以便于相关工作人员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评价机会只有一次,请在责任单位作出处理并给予书面答复以后再做评价。评价时间有限制,要在收到答复意见书以后,30日内完成评价,超期将不能再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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