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记者 刘一单)近日,记者从山东省招考院下发的《关于做好山东省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了解到,2016年山东高考获奖加分政策较2015年高考有了明显变化。取消“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等在内的5项鼓励性加分项目,并对个别保留项目分值分别进行了调整。
据悉,早在今年4月下旬,省教育厅就对山东省高考加分政策做出调整,取消了体育特长生、省优秀学生、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科技类竞赛、见义勇为和先进劳模5项加分政策,但保留了包含烈士子女加分在内的其他5项加分。
据了解,在此次公布的报名通知中进行的相关规定,仍按我省原有要求执行,但加(降)分分值不超过5分。省招考院规定了2015年1月1日前5种奖项的考生在录取时可以享受增加5分或降低5分投档照顾,这比原来的20分减少了不少,这5种奖项的考生为:省优秀学生、见义勇为学生、参加相关体育竞赛学生、先进劳模青年、科技和奥赛获奖学生。
另外,在此次高考加分政策的调整中,还规定了烈士子女、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华侨子女、少数民族等五种考生的照顾政策。与往年相比,少数民族考生加分政策的执行区域范围没有变化,仍为山区和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但分值由之前的10分调整到5分。另外,按照山东教育厅的规定,少数民族考生的加分项目执行至2016年,2017年将取消少数民族考生加分。
山东省招考院表示,同一考生若符合上述多项增加分数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条件的,只能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加分或降分,不可重复计算。山东省2016年普通高考照顾政策如有变化,以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厅最新出台的正式文件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