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9版:读枣庄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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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0月26日 星期

考试作弊入刑法 下月起学生替考将受刑


晚报讯 (记者 刘一单)今年6月的全国普通高考已结束,由南方都市报记者卧底调查的一则高考作弊集团新闻在网络掀起热议,学生作弊一事,一时间成为全民关注的头条。

昨日,记者从我省教育部门获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将于11月1日起施行,其中关于考试作弊一事,在刑法第284条新增规定。也就是说,自11月1日起,考试作弊的处理,远不止处分、开除或者废除考试成绩那么简单了,轻则处拘役或者管制,如果属于“组织作弊的”,最高可以判处有期徒刑7年。

近年来,在高考、考研、英语四六级考试等大型考试中,作弊和反作弊的斗争不断升级。而前几日的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我省仅济南考区,就有360名作弊者被通报。除此之外,还查获了6个助考团伙,目前公安部门已经介入,下一步将展开进一步调查。以前,《刑法》规定了公务员、学生徇私舞弊罪,但该罪的行为主体仅限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对其他主体,包括学生并未涉及。对替考、作弊等行为,以前大学一般会按校规处理。

枣庄学院一高姓辅导员告诉记者,一般学校里的考试不会像社会上的人事考试那样牵扯到前途和利益。学校里的考试最多也就是涉及补考,而且学校里的考试之前也有老师多次带领复习和规划重点,因而作弊的情况并不是很多,一般情况下也没有替考的现象。如果发现了学生出现作弊现象一般也就是没收作弊资料,学校里的考试学生们也在社会上买不到答案之类的,考试时间统一,也无法出现替考等行为。倘若真的遇到替考等行为,还是会考虑到年轻人的前途,学校酌情从轻处理。不过相信从作弊纳入刑法之后,考试作弊的行为会减轻很多。还是提醒广大考生诚信考试,维护良好的考风考纪,坚决抵制各类考试违纪违规和违法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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