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第一眼读枣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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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0月9日 星期

用热报停要赶在月底前
超过办理时间未报停需缴供暖费

晚报讯 (记者 苏羽 刘一单)今冬供暖季前准备工作已陆续展开,不使用供暖服务的用户,可携带相关证件于10月31日前,到市热力总公司服务大厅申请用热报停,办理供暖报停手续。超过办理时间,没有报停用户将继续缴纳整个供暖季费用,违约不交供暖费将缴纳违约金。

“如果报停用户属于单独控制的整幢楼或整单元的,报停用热服务就需要拆除室内的供热设备,若用户不拆除室内散热装置就属于报停无效。”工作人员表示,若是单户报停,则需要用户携带房屋证明,即房产证、购房合同或租赁合同,还需要带着身份证原件或集中供热使用证到热力总公司营业服务大厅填写《客户申请停热登记表》。

整个单元用户都想报停用热服务,则需收齐全部报停业主的房产证或者购房合同、租赁合同,再带着身份证复印件,填写《客户申请停热登记表》和《集体客户报停明细表》,并提供全体报停业主签名的授权委托书交由市热力总公司进行统一办理。另外,长期报停的用户恢复用热时,需携带身份证原件、集中供热使用证到市热力总公司营业大厅递交恢复供热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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