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记者 苏羽)一年前,丁某因故意打伤他人,被人举报判入狱一年。他对证人举报之事耿耿于怀,重获自由后首先就是寻找证人进行报复。
丁某与证人结下梁子一事发生在2014年,家住市中区孟庄镇的丁某在市中区青檀路某酒吧和朋友喝酒时,因和一女孩发生争执,遂用随身携带的刀子将女孩刺伤。在女孩的朋友杨某出庭指证下,丁某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出狱后,丁某得知是因杨某作证才使他被判入狱,便对此事耿耿于怀,一心想找到杨某进行报复。
一次偶然机会,丁某参加朋友李某的生日宴会,在酒吧叫了女孩小灿陪酒,然后又去KTV喝到近凌晨一点。其间,丁某、李某与小灿发生争执,小灿跟姐妹杨某打电话之后,杨某打电话给李某询问当时的情况。
在二人通话过程中,丁某得知对方就是自己一心寻找的证人杨某,于是要来杨某的手机号码辱骂威胁杨某。杨某将此事告诉了自己的男朋友刘某,刘某约丁某见面希望将矛盾化解。可在约定时间里丁某并没有出现,只有李某等人在场。
当晚,丁某半夜再次打电话辱骂威胁杨某,杨某的男朋友刘某在和丁某对骂时吵醒了刘某的父亲刘某某。在了解事情的经过后,刘某某与丁某约在解放路某铁路口附近见面,希望化解双方的矛盾。
刘某某驾车和刘某一起前往约定的地点,此时丁某已经设下了埋伏。刘某某到达后,发现对方根本不给自己说话的余地,于是想驾车离开,却被另一辆埋伏的车辆冲撞,造成刘某某直接损失八千余元,所幸没有造成人员伤亡。
目前,丁某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