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5版:读枣庄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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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8月24日 星期

小区违章建筑 “死灰复燃”


晚报讯 (本报记者)近日,有市民拨打本报热线电话,称在市中区文化路街道的振华小区里有居民在楼前搭建简易住房,向相关部门投诉后,违章建筑被拆除,现在死灰复燃又搭建了起来,希望相关部门能够重视,彻底解决问题。

“市中区文化路街道振华小区8号楼,二单元二楼前一段时间在楼前搭建了钢结构住房,投诉后相关部门已拆除,不知道什么原因现在又重新建好了,难道手续齐全了,或者是得到相关部门默许,是不是下一步我们小区居民都可以这样建,如果不可以请问要多久拆除。我们会一直关注。请相关部门不要回复已经下达整改通知书、将会督促拆除这样不痛不痒的答复,我们要的是拆除结果。”该小区居民说。

针对读者反映的情况,昨日记者来到文化路街道振华小区8号楼,看到在8号楼的中单元和二单元西户窗下,均搭建了几平米的蓝色或白色的简易房子,而且还有窗户。而一单元东边窗下仅仅搭建了简易的顶端,下面扯了一根绳,绳子上搭着衣服、毛巾、被单。

居民李大妈告诉记者,“搭建小房子的主人至于具体干什么用的,我们也不清楚,应该就是放一些杂物。你看,二单元这边就露了一面,中单元全封闭式,一单元更简单了,只搭了个顶。”

“房子搭建的地方都属于公共面积,他们这样做实在不应该,明显是占为己有。”居民刘先生说。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很多居民表示,占用公共用地化为私有的行为,实在不应该。希望居民能够提高自觉性,尽快拆除。

针对读者反映的问题,负责此处地段管理的城管执法中队工作人员答复说,在第一次接到该案件时,执法中队就到现场进行了处理,拆除了该住户的违章搭建,时至目前该住户在执法中队不知情的情况下又重新搭建起来,接到举报后中队人员立即到现场进行了处理,找到该住户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并下达限期拆除通知书,责令其限期内自行拆除,如不配合将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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