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记者 张琛)当今社会的经济发展,缺少文化含量是断然不行的。文化既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手段,又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目标;文化既直接拉动经济的增长,又对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所以我市在创建第二届文化强省建设先进市工作中将全面加快文化及相关产业发展,实现经济文化深度融合作为重中之重。
2013年,我市文化及相关产业实现增加值69.2亿元,文化及相关产业占GDP比重为3.78%,居全省第5位;2014年,全市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税收总额为19706万元,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税收占税收总额的比重为1.1%,增幅为9.8%。目前,我市下辖五区一市均设立了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有力促进了文化及相关产业发展。
2011年,我市出台了《关于加大金融支持力度进一步加快全市文化产业发展的意见》,建立了文化产业贷款风险补偿机制,开放影视预售版权、非物质文化遗产、专利权质押、旅游开发等质押贷款。2014年,我市文化及相关产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累计完成投资88.24亿元,占全部项目投资比重为7.27%。
截至2014年底,我市共有各类文化企业3156家,增长10.4%;文化企业数量占本地企业数比重为12.3%,提高幅度为0.2%。其中,两家公司上市,两家公司在齐鲁股权托管中心股权托管。目前,全市共有国家级文化产业项目、园区(基地)2个,省级重点文化产业项目、园区(基地)9个,山东省著名商标6个;共有专业文化市场19个,总营业面积30余万平方米。
近年来,我市通过制定市场准入、价格调节、财税优惠、政府补贴等相关政策措施,引导文化企业投资兴建更多适合群众需求的文化消费场所,积极开发文化消费市场,为城乡基层群众提供喜闻乐见的文化产品和服务。
2013年以来,我市共有2部作品获得国家级奖项,13部作品获得省级奖项。2013年6月,市委、市政府设立了枣庄市文学艺术界最高奖——“榴花文艺奖”,包含14个门类、84个奖项,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有效激活了文艺精品创作生产的内生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