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立雪(本报)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支持戏曲传承发展的若干政策》,部署进一步加强政策支持,振兴我国戏曲艺术。
戏曲是一种传统的艺术表演形式,比电影、电视要早几千年,深受群众欢迎。上了岁数的人几乎没有一个人没看过戏或不喜欢看戏的,他们甚至还能随口唱出几句脍炙人口的戏词来。但近年来,随着电视、网络等媒体的普及以及“环境”的变化,戏曲市场越来越不景气,演员生存也越来越困难。为了养家糊口,他们有的甚至自建团队,到处走穴。
千百年来传播文明,传播教化的传统艺术不能走入困境,这个群众喜闻乐见的艺术形式还要发扬光大。这一点国家看到了,也认识到了。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的《政策》就指出,戏曲具有悠久的历史、独特的魅力和深厚的群众基础,是表现和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载体。要坚持“二为”方向、“双百”方针,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坚持扬弃继承,转化创新,保护、传承与发展并重,更好地发挥戏曲艺术在建设中华民族精神家园中的独特作用。这段话讲述了戏曲的作用。那么,有哪七大举措来振兴戏曲呢?一是加强戏曲保护与传承,二是支持戏曲剧本创作,三是支持戏曲演出,四是改善戏曲生产条件,五是支持戏曲艺术表演团体发展,六是完善戏曲人才培养和保障机制,七是加大戏曲普及和宣传。这七条明确了支持戏曲传承发展的主要措施。
除了国家政策支持外,戏曲本身也要加强改革与创新。戏曲艺术在保持和发扬民族传统的艺术特色的同时,更要不断适应新时代、新观众的需要。有的戏曲节奏慢,表演、剧本、音乐都应加快;有的情节单一平淡,艺术必须关注人生,让情节波澜起伏;有的题材陈旧,王侯将相、才子佳人老一套……这些都需要创作和演职人员一同努力,推陈出新,让戏曲中优秀的东西活起来、传下去,形成出精品、出名家的良好环境,形成全社会重视戏曲,关心支持戏曲艺术发展的生动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