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第一眼读枣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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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7月27日 星期

农村危房改造有了新规程
各级政府补助资金将支付到危改户“一卡通”账户中

晚报讯 (记者 张琛)为确保全市农村危房改造工程顺利推进,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市民政部门、市财政部门日前共同制定了《枣庄市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规程(试行)》。

文件规定,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以户为单位,由户主提出申请。申请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申请人属于下列贫困类型家庭中的任意一种——未进敬老院安置、居住在危房中分散供养的五保户,享受国家低保政策的低保户,有残联部门颁发的残疾人证书的农户,家庭上年收入在当地贫困线以下的困难农户;申请人拥有当地农村居民户籍并在当地常住,是房屋产权所有人且居住的房屋必须是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鉴定为C级或D级的危房;全国农村住房信息系统登记在册的农户。

农村危房改造对象确定后,区(市)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组织镇(甲)、村(乙)、户(丙)三方签定危房改造协议。协议书要明确三方责任、改造后房屋结构面积、开工时间、竣工时间、补助资金额度及拨付方式等内容。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实行专项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截留,不得用于办公经费或发放个人补贴等支出,不得从中提取任何费用和拿回扣。全面推行区(市)财政直接将各级政府补助资金支付到危改户“一卡通”账户制度,不得采取现金形式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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