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8版:读枣庄城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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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7月10日 星期
购买工具 自配毒药
“偷鸡大盗”一年偷了千余只

周某骑着摩托车寻找作案目标
周某自行配制的“粮食”

辣子鸡作为我市市民去餐馆吃饭的必选菜肴,尤其是农户家中散养的本地鸡更是被食客誉为餐桌“大件”。据了解,峄城区周边山村的农民多有散养本地鸡的习惯,其肉质要好于养殖场的鸡,很受饭店的欢迎。家住市中区北龙头的周某见本地鸡市场好价格高,便打起了偷鸡赚钱的歪主意。

从2014年起,为了方便偷鸡,周某花了6000元钱买了一辆摩托车,买来偷鸡用的工具,在市面上买来一种毒药,拌入粮食里,用来喂食。周某专门选择山村周边散养家鸡下手,随后便在其周边骑车溜达,待鸡死后,将其装入准备好的编织袋中拿走,整个操作过程不过两分钟时间。今年1月29日,周某准备好作案工具,骑摩托车行驶至峄城区峨山马楼村,用事先准备好的“粮食”,投放到一农户的鸡窝附近,吸引鸡前来觅食,待到鸡吃完后便开始出现异常反应并很快死亡。在无人察觉的情况下,周某盗取一农户家中5只鸡,随后又用相同的方法盗取另一农户家中5只鸡。然后将喂食“粮食”的鸡带走并卖掉。

据了解,在峄城周边乡村养鸡的农户特别多,一些农户将鸡进行散养,让鸡茁壮成长,有些农户发现鸡少了后,便怀疑有人偷鸡。在周某的一次作案过程中,给鸡喂食时,让一农户看到,农户将其抓住,周某便上演“苦情戏”,跪地苦苦哀求,农户无奈便让周某离开了。办案民警说,“周某就是利用农户的这种心态,开始肆无忌惮地盗鸡。俗话说‘贼不落空’,周某每天都能收获几十只鸡,近千元的收入,相当可观。尝到甜头的周某便以此为生,把偷鸡当成职业。这些鸡吃了周某调制的‘粮食’后,立即死亡,周某再用清水将鸡嘴进行简易清理,凌晨带到市中区建设北路利民市场进行销售,或者低价销售给一些小型餐馆。如果是活鸡,周某便按斤销售,死鸡则以每只30至50元不等的价格出售。”

7月1日,周某在其住地被峄城区刑警大队民警抓获,现场收缴摩托车1辆,并将周某研制的喂鸡“粮食”缴获。据相关办案人员介绍,犯罪嫌疑人周某为苍山县尚岩人,今年46岁,因家中儿女即将成家,家境困难,便在峄城区、市中区以及台儿庄区等地对农户家中的散养鸡“下药”,然后低价销售。

7月9日,记者了解到,目前犯罪嫌疑人周某已经供述,从去年起至今已经作案100余起,获得赃款7万余元,现在周某已被刑事拘留。

“近年来,多数农村养殖户反映有‘偷鸡摸狗’的现象,对此,民警走访调查,对这类案件进行专案查处。但是由于这些农户报案的少,调查取证就比较困难。”针对这起案件,峄城区公安分局刑警大队一中队孟凯提醒广大市民,尤其是农村养殖户要加强防范,遇到财产丢失要及时报警,提高法律意识,切实保护好自身利益,以免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

(记者 苏羽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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