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本报记者)市教育部门日前发布《枣庄市教育局关于重申严禁在职在岗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通知》,严禁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习活动或组织、动员学生接受有偿补习,并公布了监督举报电话。
在职在岗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由学校对其年终师德考核直接定为不合格,降一级教师职务聘任,三年内不得晋升职务;有行政职务者由主管部门给予免除职务处理并调离岗位,在全市范围内予以通报;特级教师、名教师、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从事有偿家教,由主管部门按批准权限取消其相应称号,情节严重者,给予开除或者解除聘用合同处分。学校招聘的临时代课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一律解除合同,经查属实的要记录在案,在今后的教师考录中不能录用为正式教师。学校对有偿家教行为管理不力的,由教育行政部门予以通报批评,并取消当年评先评优的资格,综合督导考核结果定为不合格;造成严重影响的,按有关规定追究单位主要领导的责任。
此外,市教育部门还要求各区(市)教育部门、学校在各单位网站、校内外公示栏公布市、区(市)、校三级监督举报电话、邮箱。市教育部门成立有偿家教专项治理工作小组,负责有偿家教治理工作的指导、组织、协调、查核等工作,并公布了监督举报电话:3226807,邮箱:zzjyjhp@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