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记者 张琛 岳娜)为保障公众游泳的公共卫生安全,6月中旬,市卫生计生监督部门在各区市卫生监督机构的协助下,对全市13家游泳场所卫生状况进行了专项卫生监督检查和水质抽检。对个别存在卫生安全隐患的游泳场所,当场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其立即进行整改。
专项检查期间,市卫生计生监督部门重点对各单位的卫生管理组织和制度,卫生许可证和从业人员“两证”持有情况,游泳池水质净化循环、浸脚消毒池和强制淋浴等消毒设施配备、运行情况,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传染病报告制度的建立及执行状况,卫生质量检测制度落实情况等进行了监督检查,对各单位的空气质量、室内微小气候和水质进行了卫生监督抽检,共抽样水质16份。从监督检查情况看,我市游泳场所均持有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两证”齐全;绝大多数单位卫生管理组织、卫生制度、传染病报告制度完善,池水循环净化消毒设施与池水消毒记录齐全,向游泳群众公示了卫生许可证、卫生信誉度等级和水质检测结果。
检查过程中针对个别单位存在的未设置公共卫生安全信息公示牌,不索取消毒产品批件、消毒记录不完整、未落实水质检测公示制度等卫生安全隐患问题,卫生监督员当场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其立即进行整改,并责成辖区卫生监督机构进行复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