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5版:第一眼读枣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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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6月17日 星期
放款准入条件 降低首付比例 提高贷款额度
住房公积金新政挺“实惠”


晚报讯 (记者 张琛)昨日下午,《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住房公积金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在市政大厦举行。会上对我市日前审议通过的我市住房公积金六条新政进行了解读,并透露,我市住房公积金业务连年高速增长。

截至5月底,我市共有2778个单位、25.78万名职工建立了住房公积金制度,累计缴存住房公积金142.05亿元,累计为731618人次,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56.95亿元,累计为50361户职工家庭发放住房贷款90.55亿元,住房公积金滚存余额85.1亿元,其中贷款余额63.09亿元,累计上交城市廉租房建设补充资金4.89亿元。

此前审议通过的我市住房公积金的六条新政主要包括:放宽贷款准入条件,将贷款申请的准入条件由缴存公积金满12个月调整为6个月,即个人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以上可以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对曾经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现工作缴存地缴存不满6个月的,缴存时间可根据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合并计算。降低贷款首付比例,公积金首套普通住房贷款的首付比例由30%下调为20%,贷款最高额度由70%提高到80%;公积金二套普通住房贷款的首付比例由50%下调为30%,贷款最高额度由50%提高到70%。夫妻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从30万元提高到50万元,单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家庭最高贷款额度30万元不变。

同时,明确了《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实施细则》,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本人及配偶均无自有住房且租住公租房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开展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本地购房贷款业务,职工异地缴存公积金在枣购房,具备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由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证明,可以在我市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与此同时,农民工也纳入了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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