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5版:第一眼读枣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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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6月5日 星期

我市拟选拔30名市级中青突
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发明专利和转化生产力的能力为重要推荐依据

晚报讯 (记者 张国梅 孙莎莎)为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加快培养高层次创新型中青年领军人才,根据《枣庄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选拔管理办法》,我市拟选拔2015年度市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30名。

凡在我市企业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上长期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做出突出贡献并被聘为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符合《办法》规定条件,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65年7月1日以后出生),均在推荐选拔范围。重点是在关系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关键技术领域中涌现出来的创新型优秀人才,在科技、教育、卫生、文化等专业技术岗位上做出重大贡献和取得突出业绩的专家、学者,在金融保险、外经外贸、财会等领域做出突出贡献的专门人才。推荐时以近3年的工作实绩和科研成果为主要依据,兼顾长期贡献(2010年6月30日以来)。

各区(市)、各部门(单位)一般推荐2—3名人选,教育、卫生、经济部门和滕州市不超过6名人选。要把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发明专利和转化生产力的能力作为推荐的重要依据,优先推荐在科技型创新型企业、科研院所中具有自主创新能力和长期在基层、一线专职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优秀人才。

推荐单位组织推荐本单位人选时,须将推荐选拔范围、条件、数量、程序等向全体人员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务于7月30日前将推荐人选材料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逾期不予受理。地址:枣庄市交通综合服务大楼0215室,电话:0632-3314140,邮箱:zaozhuangzhicheng@126.com。如发现申报材料与实际情况不符,一律退回,不予递补。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把关,认真审查,发现弄虚作假的要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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