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记者 张琛)市财政部门、市环保部门日前联合下发《关于下达2015年第一季度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市中区因空气质量同比改善获得84.6万元生态补偿金,为全市最多。高新区、滕州市、台儿庄区、峄城区、薛城区、山亭区分别获得80.8万元、65.4万元、54.4万元、42.4万元、37.4万元、30.4万元的生态补偿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