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版:读枣庄城事
  
本版新闻列表
 
 
   枣庄新闻网首页 | 枣庄日报 枣庄晚报 新视听 新闻绿洲
 
2015年5月20日 星期

三轮逆行撞上汽车 所幸只是车辆“受伤”


晚报讯 (记者 董艳)18日晚,在薛城区永兴路上,一辆轿车与一辆三轮车相撞,两车均出现不同程度的损伤,好在人没有什么大事。但是,接下来发生的事情却让轿车车主小刘感到郁闷。

当晚,小刘驾车从永兴路自西向东行驶至薛庄小区附近时,迎面驶来一辆三轮车,夜晚视线不好,当小刘发现这辆逆行的三轮车时,已经来不及躲闪,直接就撞了上去。事发后,小刘便从轿车上下来,急忙查看三轮车驾驶员的安全状况,由于汽车车速不快,三轮车上的人员只是受到了惊吓,并未受伤。小刘看驾驶三轮车的是位五十多岁的男子,虽然这起事故是因为该男子的逆行导致的,但小刘并没有想要其承担什么责任。“下车后我确定了该男子的身体没有受伤后,看了看我的车,车的前保险杠因为剐蹭,出现了明显的刮痕,当时我觉得买了车险,就没想让对方赔偿,只当是我自己的损失。”小刘想得是不错,可是这一切却没有小刘想得如此简单。当小刘给车险投保方打完电话后,该男子一口咬定是小刘的车撞上了他的三轮车,要小刘赔偿三轮车的剐蹭损失和惊吓费。说着说着,他就坐在了地上,任凭小刘怎么劝说,就是不起身,还嚷着小刘如果不赔偿就坐地上不起来。

虽然周边商户看到了整个过程,但是大家看到该男子年纪也不小了,纷纷上前劝说小刘。“他们说我的汽车买了保险,可以酌情赔偿点该男子的精神损失。”小刘说,虽然让保险公司多报点对他来说损失不大,但是这样一来,他就有了骗保的嫌疑,看该男子年龄也不小了,小刘只好自掏腰包,给了他两百元修车费。

“这是什么事呀?明明是对方逆行导致的碰撞,到头来我却成了肇事方,希望该男子以后可以吸取教训,不要再逆行骑车,尤其是在视线不好的夜晚,这样很危险。”小刘说。


2007-2011 © 版权所有:枣庄日报社 运营服务:枣庄新闻网
咨询/投诉:0632-3159725 QQ:1052190871 技术支持:北大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