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记者 张琛)幸福滕州优秀建设者评选表彰活动日前正式启动。此次评选表彰活动对象为私营企业出资人、个体工商户及自由择业知识分子。
评选条件为,私营企业出资人和个体工商户,应依法纳税,生产经营良好、管理制度完善、资产质量较高,积极缴纳员工“五险一金”,企业在党、工会和团组织中发挥较好作用,并至少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在加快企业技术创新、产品创新、管理创新、商业模式创新,实现企业转型升级等方面作出优异成绩;在自觉承担社会责任,参与光彩事业、抗灾救灾、环境保护、吸纳就业、公益慈善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在企业文化建设、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积极参加理想信念教育实践活动以及在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对企业发展的信心、对社会的信誉等方面表现优秀。对于自由择业知识分子,则侧重于在专业成就、社会影响、社会形象等方面的突出表现。
评选表彰每两年开展一次,每届评选表彰30人左右。人选经确定后,由滕州市委、市政府授予“滕州市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幸福滕州优秀建设者”称号,给予通报表彰,颁发奖章和证书。该项荣誉获得者将会被优先推荐为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枣庄市级、省级、国家级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