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记者 马帅)省住建厅日前将我省建设工程定额人工单价由原来的66元/工日调整为76元/工日。新的人工单价发布后,我市及时进行了转发,并结合实际情况,提出行政区域内编制招标控制价。
我市人工单价应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定额人工单价76元/工日执行;行政区域内建筑、安装、市政、园林绿化、房屋修缮、仿古建筑等工程招标投标和签订施工合同时,工程发承包双方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等因素确定其人工单价,但不得低于69元/工日等两点意见。该单价自5月16日起在我市执行,5月16日前已竣工结算的工程和在建工程已完成的工程量不再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