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特约记者 金亮)近日,在滕州市府前路发生一起交通事故,90后女青年李某,无证醉驾撞伤他人。事故发生后为逃避责任,李某使用朋友的身份信息,最终被交警识破。
当晚21点30分左右,在府前路格林豪泰酒店附近,李某驾车将骑电动车的付某撞倒在地,付某当场要求李某拿出800元钱私了。“当时我正在正常行驶,是她把我撞倒的,所以我向她索要医药费。”付某说。然而,当李某听到付某索要医药费,便认为付某在故意讹她,便想报警讨个说法,但是她却偏偏忘了,自己无证驾驶,并且还是酒驾。
交警赶到现场后,在李某身上闻到了浓重的酒气,谈话时李某也语无伦次,交警便将她带回交警大队进行酒精检验。经酒精含量检验,李某每百毫升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17.6毫升,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程度。
由于李某身上没有任何证件,交警在询问她的身份时,李某便自称叫王某,身份证号是3704811990********。“我们经过核查,确实有王某这个人,并且身份证号码和个人信息都与李某所说一致。于是我们便设法将王某的家长叫到了交警大队。”办案交警说。当王某的父母来到交警大队,见到李某后,当场指出,这不是他们的女儿。
经审讯,李某承认了自己因怕承担责任才冒用朋友身份信息的事实。目前,李某已被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