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特约记者 王雪纯)“如果没有警察和热心市民的及时救火,我的花店可能就完了,所以我想通过咱们晚报对大家表示感谢。”日前,滕州市民满女士联系本报记者,想通过本报对滕州市交警大队的交警表示感谢。
4月16日晚9点多,滕州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交警王丰打算送孩子去火车站坐车,当经过府前中路一家花店时,王丰猛然发现,花店紧闭的卷帘门下,有浓烟向外散出,透过卷帘门的缝隙王丰看到房间内一片火光。“有火情!”这一念头从王丰大脑中闪过后,他赶紧掏出手机,拨打119火警电话报警。
看到有浓烟从门缝散出,王丰也没多想,便试图撬开卷帘门。火势越来越大,王丰和路过的市民将卷帘门撬开推上去,并从附近商店借来灭火器进行灭火。随后,消防大队的官兵也赶到了现场,一起扑救。
次日,记者闻讯赶到该花店,发现店内能看到被火烧过的痕迹。据店铺老板满女士介绍,她在此租赁门面经营鲜花生意已近十年,晚上一般营业到9时许关门,由于店铺离她家很近,所以夜间店里从没有人住。4月16日晚上10点40分,她在睡梦中被一阵电话铃声吵醒,得知了自家花店着火的情况。当满女士赶到现场时,大火已被扑灭,店里待售的鲜花被大火吞噬殆尽。“幸亏热心市民奋不顾身的帮助,否则后果真是不堪设想。”满女士说,此次参与救火的,除王丰外,还有另外两位不知姓名的热心市民,对此她表示非常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