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版:读枣庄城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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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4月8日 星期

物品另外加钱 打车客人不满


晚报讯 (记者 董艳)家住薛城区的市民小陈上周末和朋友相约骑单车去城郊游玩,可是单车因故坏在路途中,因为距离修车地点比较远,无奈之下,小陈拦了一辆途经此处的出租车,试图将单车带到修车地点,可是说好的10元打车费,在接近修车地点时,出租车司机硬是向小陈索要了15元,司机的行为令小陈感到十分郁闷。

据小陈介绍,当天他所搭乘的出租车是返程途经该处的,当时出租车上还有其他乘客。上车后出租车司机告知小陈因为车上人多,无法打表计价,司机在询问过小陈的目的地后,告诉小陈打车费10元钱。“当时我想着,在那附近打车不容易,只要出租车司机要价不是太离谱就同意,再说了,我还带了一辆自行车,10元钱也不太贵,就没有和司机讨价还价。”小陈说。

不一会儿,小陈的目的地到了,在接近目的地时,小陈掏出了10元钱打算付给出租车司机,可是此时出租车司机却表示:“10元不够,还差5元。”“刚上车的时候我问过你多少钱,你说的10元,怎么现在成15元了?”小陈疑惑地说道。“我说的10元是你打车的费用,自行车的费用还没有算呢,15元很便宜了。”出租车司机回答。两人争执不下,出租车上的其他客人也开始抱怨时间来不及了。无奈之下,小陈只好再掏出5元钱付给出租车司机。

“多给这5元钱我并不认可,只是觉得,不能因为我和司机之间的争执耽误了其他乘客的时间。”小陈说,“我这还是第一次遇到打车带的行李物品也要加收额外费用的。”因为生气,小陈忘了索要发票及留意出租车牌号,“今天发生的这件不愉快的事情,希望只是个别情况。”小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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