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记者 张琛)20日,市发改委透露,经省政府申报,国家科技部牵头国家发改委、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审查并推荐,国务院正式批复同意枣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升级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实行现行的国家高新区政策。
近日,国务院下发《国务院关于同意枣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升级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批复》(国函[2015]24号文),同意枣庄高新区升级为国家级高新区。这是继青岛、济南、烟台、济宁、威海、淄博、潍坊、临沂、泰安之后的山东省第十个国家级高新区,也是我市拥有的唯一一个国家级产业园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