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版:读枣庄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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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3月19日 星期

消防通道停满车引发业主不满
救援车来了咋进出

晚报讯 (记者 刘一单 实习生 王翊宇 摄影报道)近日,家住市中区文化东路御璟东方小区的张先生拨打本报热线反映,他所在的小区西面的御璟街上车位线规划混乱,两侧停满了私家车,中间剩余的空间就只够容纳一辆轿车与电动车错身而过。竖立在一旁的“消防通道 严禁停车”标识牌无人理会。

接到反映后,记者来到了张先生所在的御璟东方小区。在张先生电话中提到的御璟街的入口处,有一个非常显眼的禁停标志牌,下面写着“消防通道 禁止停车”8个字。但是讽刺的是,紧挨着这个禁停标志牌,就有一辆私家车停在旁边。不仅如此,御璟街的道路两侧更是停满了机动车,道路西侧的车位线标示非常混乱,有横向车位,也有纵向车位,交纵错杂,让人很难区分。这条路本是双行车道,由于两侧停放的机动车,如今已成单行车道。不多宽敞的御璟街被两侧的机动车双面夹击,如今中间留下的空间仅能容下一辆机动车和电动车同时通过。若两辆机动车相对行驶,其中一辆必须让行,不然,便会造成堵车。

“这条路两侧确实是设有车位线的,既然设有车位线,肯定也是允许停车的。但是你看那边的车位线,又是东西停,又是南北停的,画得很不规范,所以导致现在停车一点都不整齐。”在此居住的市民刘女士说,“不过我觉得应该是南北停,因为东西停的话,会占用道路很大的面积,减少道路可使用面积。如果不占用道路的话,就要占用人行道。”

对于一旁竖立的消防通道的禁停标识牌,一位市民说,“这个标识牌在这儿也就是留着看的,根本起不到什么警示作用。对于随便乱停车,我觉得就得交警过来贴条处罚才行。别说这儿,小区里面车停得更乱,前两天还从论坛上看到薛城区的燕山国际发生了火灾。万一我们小区也发生险情,消防车在我们这儿真的是寸步难行。”

随后,按照该市民所反映的情况,记者随其进入小区内。放眼望去,几乎每条路上,都停有机动车。而小区的某些道路的地上还喷有“消防通道 严禁侵占”的标语。尽管如此,依然有部分机动车停靠在此,甚至还有机动车停在了小区绿化带上,绿化带由于长期被车辆碾压,已严重受损。

记者采访得知,御璟东方小区设有面积不小的地下停车场。在居民郭女士的带领下,记者又来到了该小区的地下停车场。偌大个地下停车场仅仅停了寥寥的私家车,还有大部分车位都是空着的,地锁高高翘起等待着它的主人。

“我们小区的地下车位不是强制买的,大家也一直都是这么停车的,因为毕竟不买车位的居民有很多。而且这个小区的一个车位,需要12万元左右,等于一辆车的钱了,很多居民车还没有车位贵呢,也就没有买车位,不愿意买也是在情理之中,很多车都是停在小区里或者门外的路旁。”一个正在停车不愿透露姓名的女士无奈地告诉记者,“地下车库那么空,我们都是一个萝卜一个坑还挺好停的,就是每次出入的时候,外面感觉非常拥挤。特别是上下班的时间以及节假日的时候,很容易造成交通堵塞,出行很不方便。当然,小区物业也管不了,毕竟都是在这里住的居民,如果不让停车了,那还能往哪里停?长此以往,大家也就习惯了。”

记者查阅了相关法律,根据《消防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第六十条的第3条和第5条规定,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以及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行为,个人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有本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行为,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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