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第一眼读枣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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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3月4日 星期

市中区15人终身禁驾
14人为肇事逃逸,1人醉酒驾驶

晚报讯 (记者 苏羽)昨日,市中区交警大队透露,2013至2014年,该区共有15名驾驶员被吊销驾驶执照,并依法处以终身禁驾处罚。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年初省公安厅部署开展的七类重点车辆和七类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的要求,交警部门将近年来办理的终身禁驾的驾驶人名单向社会予以公布,这也是该区乃至我市首次对终身禁驾名单进行公布。

名单显示,在终身禁驾15人名单中,周某虎、冯某强、张某连、宋某青、纪某全、吴某锋、刘某银、顾某伟、魏某友、付某国、张某庆、赵某柏、李某才、马某程14人为肇事逃逸,金某可为醉酒驾驶。市中区交警大队相关负责人介绍,驾驶员被予以终身禁驾,主要有两种类型:一是饮酒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二是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

据了解,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条第三款规定,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对于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1条相关规定,发生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身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该负责人表示,为了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确保市民出行安全,交警部门将加强对交通事故违法行为的执法力度,并将继续向社会公布终身禁驾驾驶员名单,希望得到社会的监督,避免终身禁驾的人员通过不正当途径取得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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