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5版:第一眼读枣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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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3月2日 星期

细颗粒物成1月首要污染物
空气质量生态补偿考核高新区居首

晚报讯 (记者 张琛)我市1月细微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为134微克/立方米,同比改善20.2%;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为218微克/立方米,同比改善25.1%;二氧化硫(SO2)平均浓度为90微克/立方米,同比改善28.0%;二氧化氮(NO2)平均浓度为54微克/立方米,同比改善15.6%。其中,细颗粒物是影响全市环境空气质量的首要污染物。

1月我市各区市空气质量生态补偿考核排名,高新区居首,市中区、滕州市、峄城区、薛城区、台儿庄区、山亭区分列二到七位。其中,细颗粒物浓度最低的是山亭区,为125微克/立方米,最高的是市中区,为160微克/立方米,同比改善幅度最大的是滕州市和高新区,为20.1%;同比改善幅度最小的是薛城区,为3.7%。可吸入颗粒物浓度最低的是山亭区,为191微克/立方米,最高的是峄城区,为252微克/立方米;同比改善幅度最大的是市中区,为29.5%,同比改善幅度最小的是滕州市,为11.3%。二氧化硫浓度最低的也是山亭区,为71微克/立方米,最高的是高新区,为117微克/立方米;同比改善幅度最大的是峄城区,为36.8%,恶化幅度最大的是滕州市,为-10.6%。此外,二氧化氮浓度最低的是薛城区,为48微克/立方米,最高的是峄城区,为64微克/立方米;同比改善幅度最大的是市中区,为31.9%,恶化幅度最大的是山亭区,为-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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