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立雪(本报)
近日,全国总工会书记处书记郭军批评富士康等企业长期加班致员工过劳死或自杀。富士康随即声明反驳:员工希望加班提高收入;郭军先生从未来过富士康的任何园区,却抛出员工自杀与加班的因果关系,未免草率难以服人。
“员工希望加班提高收入”,提高收入,就得加班吗?员工希望的东西,企业都能满足吗?不加班就增加收入不是更好吗?富士康说“人人爱加班”,但事实如何呢?有人分析,之所以存在加班现象,一是企业逼迫加班,其次是工作量太大,必须加班,三是利用加班费吸引加班。
一些工人,白天黑夜地工作,累得筋疲力尽,除了上班就是加班,生活毫无乐趣可言。有的企业管理太严,甚至于一点人性化都没有,工人被“关”在工厂里,连上厕所都限制时间。工人成了工作机器,成了老板赚钱的机器。但他们毕竟不是机器,他们也有基本的生理需求,也有七情六欲。如果一直把他们当机器对待,他们就会感到绝望,就会崩溃。人们都知道“富士康N连跳”,仅2010年富士康公司就发生了14起跳楼事件。连环惨剧直到去年还在发生,工人长期加班,会出现精神抑郁,对生活失去信心,感到绝望。
现今社会,工人与企业之间不是平等的关系,工人处于弱势地位。用工权在企业手里,发工资企业说了算,分配什么工种,老板说了算。劳动者生存质量恶劣,劳动权益保障缺失,但你爱干不干。为了工作,为了工资,工人们只能忍气吞声。一些企业里虽然组建了工会,但由于协调与集体议价能力不足,很难发挥工会应有的作用,很多企业工会,那是聋子的耳朵——摆设,难以获得职工的肯定。
一些地方为了吸引外来投资,企业要天许半个,只要来投资,只要有税收,只要能增加GDP,不仅给予投资商种种“超国民待遇”,而且会对企业违法现象“睁一眼闭一眼”,他们成了企业的的保护伞。在这种环境中成长起来的企业,就是地头蛇,就是一霸,他们谁都不怕。
富士康反驳说,没到过富士康的园区,就不了解园区的工作环境和人文环境。但不管什么企业,都要遵守法律法规,谁也不能例外,对不遵守法律法规的个人或者企业,就要绳之以法。现在工人讨薪难、维权难的现象还存在。有关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将违法企业清除出市场,将违法人员请进监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