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家住立新小区的刘女士新买了一部相机,购买时卖家还赠送了一张内存卡,不过没用多长时间,内存卡就出了问题,找店家协商时,商家只愿意更换产品,对里面存储的数据不予负责。
刘女士说,去年5月份,她在市中区三角花园附近的一家数码店购买了一部相机,卖家当场赠送给刘女士一张内存卡,购买时店家承诺产品质保期为一年。然而,内存卡仅用了半年就出现了电脑提示无法打开,刘女士怀疑内存卡存在质量问题,于是找到店家协商。
“当时商家仔细检查了一遍,并未发现内存卡外观有什么问题,经过多次测试后仍然找不到原因。于是将内存卡格式化,被格式化的内存卡插到电脑上,还是无法打开。店主表示这张内存卡本身就是赠送的,出现问题是因为我在使用过程中出现操作不当导致,不会免费更换新卡,可是我里面存储了很多重要照片,他一键格式化我的照片怎么办。”刘女士说。
因协商未果,近日,记者跟随刘女士来到她购买相机的这家数码店,经过再三协商,店主同意为刘女士更换一张新卡。刘女士表示,由于没有做其他备份,原来卡里的资料目前已经全部丢失,给自己造成的损失会很大。希望该数码店老板能够将原来的卡进行数据恢复。“如果,原卡内的数据无法恢复,你必须赔偿我一定的损失,是你给我格式化的。”刘女士对店主说。
而店主则表示,“这张卡毕竟是赠送的,卡出现问题我已经承诺予以换张新卡,就当是你在我这买张卡我给你包换就是了,至于里面的数据不属于质保范围。再说了你的卡本身就坏了,里面的数据也取不出来,和我格式化也没有多大关系。”双方僵持近半个小时后,刘女士告诉店家,“我把原卡放在你这里,一个星期之内将里面的数据恢复好,如果不能恢复就进行赔偿,否则我们法庭上见。”刘女士说。
针对此事,市区某律师事务所的姜律师表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的规定,消费者可向该销售商索赔。但是,由于上述产品出现损毁,当中存储有何种重要资料,消费者很难拿出证据证明,可能会出现因举证不足而索赔无果的情况。同时,消费者对自己的卡内资料没有进行备份,也应为自己的损失负责。
(记者 苏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