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记者 岳娜)去年以来,滕州市发放高龄老人补贴1061.33万元,拨付14.4万元用于0-6岁残疾儿童康复。
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滕州市及时调整农村五保供养标准,集中供养标准调整为每人每年4230元,分散供养调整为每人每年3100元,全力支持建立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支撑的多层次的养老服务体系,全市机构养老总床位达到9400张。在全省县级市中率先实现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一体化,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提到每月75元。全年共拨付免费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初次筛查费用141.77万元。
另外, 滕州市按每人每月50元标准落实残疾人生活补贴,为符合条件的低保重度残疾人员,发放生活补贴资金355.74万元,为生活不能自理的重度残疾人发放护理补贴77.69万元。拨付17.52万元,用于扶持残疾人个体就业补贴、残疾人职业培训等,鼓励和扶持残疾人自主创业,保障残疾人生活和发展权益。开展0-6岁残疾儿童康复工作,共拨付资金14.4万元,对智障、脑瘫、孤独症等残疾儿童康复进行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