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9版:读枣庄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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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月19日 星期
新买羽绒服想换货 商家“多不退少要补”
消协:商品差价“只补不退”没道理


16日,家住怡苑小区的市民郭先生购买一知名品牌的羽绒服,可当他要求商家更换时,却被商家告知,售出衣物差价只补不退,郭先生怎么也想不明白,买回家的衣服不适合,原则上在不影响第二次销售的情况下应该可以进行退货或者换货,但却有商家执意坚持“只补不退”的原则,这让不少消费者甚是愤怒。

“昨天女儿为我购买了某知名品牌的羽绒服,当女儿拿回家后,我试了一下并不合身,第二天我便让孩子陪我选择了一件比较合适的款式,当我们表示要更换衣物时,不料,销售人员却告诉我们,先前购买的399元的衣物如果要更换299元的衣物差价部分不能退回,并提出为了让我们‘不吃亏’可以利用差价另外购买一件商品,无奈之下女儿只能利用差价,再额外付款购买了一件羽绒裤。”说起自己的遭遇郭先生就来气:“这不明摆着是商家利用差价强迫消费者‘二次消费’吗。”虽然满肚子的不满,但是郭先生还是被迫接受了。采访中记者随机对六位市民进行采访,其中五位表示自己多次有过和郭先生样同样的遭遇,当所更换商品的售价高于原商品时,“补上差价还算合理”但“差价不退”难免让消费者接受不了,既然商家同意给消费者调换商品,那就应该让消费者享受到公平交易的权利,高出新商品的差价应该退还。

针对此类现象,记者走访了部分品牌服装、鞋子专营店及部分商场发现,商品差价只补不退已经成为常态。“不少人都有这样的习惯,买东西的时候,经常觉得这件也好看,那件也不错,等买回去又后悔了再来更换,这无疑会增加导购人员的工作量。”做了三年导购的小曹告诉记者:“从我在这工作时就一直按照换货差价只补不退的‘原则’,消费者也都接受,很少有什么纠纷,再说了,也不光我们一家店这样,其他店也一样,都是‘差价只补不退’。 因为像我们这样的专营店,每出售一件商品都要及时入账,以便公司查账,退换时流程麻烦,之所以有这样的规定,也是为了减少工作人员的工作负担,约束消费者不要随意退换。”针对市民郭先生反映的类似问题,记者电话咨询了市消协的工作人员,工作人员表示类似的投诉并不多见,但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这样的现象却普遍存在,可市民在遭遇类似的“霸王条款”时不少市民并不“较真”,要么一味忍让自认吃亏,要么接受加钱另外再选购别的商品了事。事实上,商家的这种“商品差价只补不退”的规定不仅没有法律依据,而且也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记者 张莉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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