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记者 邵士营)本报在2014年11月27日以《居民希望尽快找到“新管家”》为题,报道了光明园小区因物业调高物业费,业主不同意,导致物业公司撤走,小区管理处于真空状态的事情。文章见报后引起了很多市民关注,大家纷纷支招,向光明园小区的居民推荐了多家物业公司,最终,弘高物业公司和业主代表达成一致意见,顺利入驻。
6日,记者再次前往光明园,询问业主有“新管家”后的生活。据6号楼业主郭女士介绍,新物业公司在2014年12月15号入驻的小区,而且12月下半月的物业费是免费的。从2015年1月起才收费。新物业公司的这一举动得到了很多业主的赞同。
居民杨大妈指着草坪说,“自从他们来了以后,你看,绿化带清理了一遍,里面也没有什么垃圾、杂草了,很干净。”杨大妈接着说,“墙也给我们刷了一遍,不像之前那样墙壁看起来很脏,墙上的野广告清理掉,刷完涂料之后,看着也舒服多了。”居民刘先生告诉记者,不仅如此,新物业公司还把我们小区坏了的路灯都修好了,而且还新安了一些路灯。垃圾箱也是,之前坏了的、旧了的都换成新的了,大概有几十个呢。还有我们大门的推拉门都修好了。门口也来了保安,心里有了安全感。刘先生开玩笑说:“有了‘管家’就是不一样。”
“现在看看我们的小区,也算焕然一新了。你看,车辆停得更加有序,小区里也没有乱搭乱建的了。”居民孙大爷说。不过,采访中,记者也听到了不同的声音。虽然有不少市民认为小区应该有物业,但也有市民持反对意见,认为物业可有可无。
一位年约60岁左右的居民就告诉记者,他认为物业有没有都无所谓,因为小区的水、电、煤、暖都是直供的,物业一点都不要操心,就是看好大门修修花草打扫楼道,其他也没有什么事,没有物业大家一年还能省下好几百块钱。“我就不赞同有物业管理,他们来的目的就是挣钱的,物业费我不会交的,反正物业不是我请来的,以前我就没交过。”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居民说。
对于这位居民的看法,居民姜先生向他解释:虽然没有物业公司能省点钱,居民自己也能管理,但毕竟有些麻烦,因为我们也都有工作,下班之后还要去管理,实在有些力不从心。再说有乱搭乱建的,邻居们也不好出面制止,更别说安全问题了。“前段时间没有物业,光名贵树木就被偷走了好几棵,据说一棵都价值好几千块钱。现在好了,有了物业公司,小偷也不敢来了。”一旁的居民冯大妈也笑着说:“没有物业公司,我们一个月也就省下几十块钱。现在新物业公司来了,又方便又安全,你看,我们小区的环境现在多干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