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特约记者 金亮)“感谢政府能给予我这么大的帮助,今后我一定好好读书,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得知自己的贫困生助学金已申请通过,滕州一中学生刘刚激动地说。1月7日,记者从滕州市教育部门获悉,2014年滕州市贫困生助学金将于月底发放到位,资助范围为学前教育阶段、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和普通高中符合条件的学生。
学前教育资助对象必须是经教育局审批设立的普惠性幼儿园中3-5岁的在园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儿童。普惠性幼儿园包括公办、公办性质幼儿园及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但不包括托儿所、亲子园等早期教育机构。学前教育阶段助学金共分为3档,1档1000元,2档1200元,3档1400元。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在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中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不含高三复读学生)。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共分为3档,其中1档500元,2档750元,3档1000元。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初中)的生活费补助对象必须是具有户籍及全日制正式学籍的农村在校寄宿学生,同时符合家庭经济困难等相关条件。该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初中)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发放标准为每生每年1250元。
滕州市教育部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本次资助工作将有8379名学生受益,资助总金额达到717.2万元,预计本月将全部发放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