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路
慢粒白血病患者陆勇,因使用网购的信用卡,帮助上千名病友购买“格列卫”的印度仿制抗癌药,而被湖南省沅江市检察院以涉嫌“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和“销售假药罪”提起公诉。300多名白血病患者联名写信,请求司法机关对陆勇免予刑事处罚。
300病友联名求情是情理之中的事情,他们大多是农民、市民,受教育不多,没法搞定“海淘”复杂的流程,也花不起那么多的钱买进口药。救陆勇也是在救自己,陆勇获罪,药品的来源没有了,也就意味着他们生的希望没了。
服用瑞士诺华公司生产的名为“格列卫”的抗癌药,售价是23500元一盒,一个月用一盒,一年二三十万就没了,医保又不能报销,有几个人吃得起?而服用印度产的仿制药,一盒药最少只需要花两百多元钱。这不光是钱多钱少的利益问题,更是关乎生与死的现实命题。
可如果每一种新药都这样改头换面流进了中国市场,也不是什么值得高兴的事。这说明我们国家产权意识淡薄,拿别人的配方换个名字,某种程度上说这也是一种剽窃。如果每种新开发出来的药都卖得跟感冒药一样便宜,谁愿意花钱去开发新药呢?
专利保护权起的就是这样的作用。新药的专利权必须得到尊重,那是因为发明者投入了巨大的研发资金;另一方面,一项新药的产生,它的成就也该归属全人类,不能因为有专利权的保护就可以坐地起价。药有商品属性,更重要的还有拯救生命的属性。这种认识不能等着跨国公司自己去良心发现,而需要执政者用智慧在法律和现实之间寻找一个平衡点。
法律应该铁面无私但法律不应该冷酷无情。陆勇纵然有罪,他的罪也跟贩卖假药挂不上钩。我们并不反对有关部门的打击,但更希望法律以一个正大光明的理由治理,也希望法律开辟一条救济通道,把这些药的价格降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