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特约记者 王雪纯)日前,家住通盛上海花园小区的孔先生拨打本报热线反映,小区内原本可以免费停车,但是物业近期贴出一张通知,称2015年1月1日起,对小区内露天停车位收取停车费。而业主们认为,小区公共停车位归全体业主所有,物业无权收取停车费。
据孔先生介绍,小区内原本只有主干道有划好的停车位,而小区车辆多,于是开发商便把单元楼前的绿化带中的一部分整修成了停车位。“当时开发商在小区东边增加规划,小区业主们都不同意,为达成协议,开发商应我们业主要求,把绿化带修整成了停车位。”
随后记者来到通盛上海花园小区,看到小区单元门前确实有一张收费通知:根据滕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滕州市物价局第38号红头文件规定,小区露天停车收费80元/月/车。根据小区实际情况,物业决定,拟于2015年1月1日起,对小区内各露天停车位收取停车费,门栋前60元/月/车,主干路旁车位50元/月/车。
小区居民周女士告诉记者,小区业主建的QQ生活群,每天都在讨论关于停车收费的事情。“大家都称坚决不交费,业主委员会还专门印发了名为‘坚决反对和抵制,物业公司强行将业主的车位租赁给业主,严重侵害了业主的权益’的决定,我们认为物价局下发的文件只是说明两个问题,一是小区停车位可以收费,二是明确了收费上线,只有停车位的所有者才可以决定租赁,而物业公司并没有所有权。”
针对通盛上海花园小区公共停车位收费问题,记者咨询了滕州市物价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出台的文件只是小区收取停车位的一个标准。并不能作为强制要求业主缴纳停车费的条件,物业想要收取停车费,必须经过小区业主委员会2/3委员的同意,如果没有业主委员会,则必须经过小区50%以上业主的同意。如果物业违反这个标准,不允许业主停车,业主可向有关部门进行投诉。”
关于小区居民反映公共停车位收费问题,记者随后拨打了该小区物业——上海跃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滕州分公司通盛上海花园物业管理处的电话,可工作人员以不方便回答为由拒绝了记者的采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