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记者 张琛)第一批地质灾害防治高标准“十有县”名单日前公示,山东15地入选,我市山亭区、滕州市在公布名单之列。
从2013年起,各地选取地灾防治工作开展较好的县(市、区)开展地灾防治高标准“十有县”建设。“十有”为:有制度、有机构、有经费、有监测、有预警、有评估、有避让、有宣传、有演练、有效果。通过地质灾害防治高标准“十有县”建设,提升基层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的组织协调管理、专业技术支撑、项目经费保障、防治措施落实、规避灾害风险等能力,最大限度地避免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