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特约记者 金亮)12月11日,市民孙先生拨打本报热线反映,在其居住的滕州德馨花园小区,用热缴费受到不公平待遇,多次寻求无果。就此事记者展开了调查。
有人不交钱,有人却需缴57元/平米
记者随后来到孙先生所居住的德馨花园。“我们小区分为一期和二期,共16栋楼。从2008年开始,一期的9栋楼就开始供暖了,但是二期却迟迟没有动静。”孙先生告诉记者,今年滕州供暖“汽改水”,我们二期业主本以为终于迎来了“供暖时代”。前段时间意外发现,申报集体用热缴费标准为57元/平方米,而一期用户却不用缴费。
在一旁的刘女士说道:“我们二期业主,在上房前就向滕州市预算外资金管理局足额缴纳了‘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其中就包含供暖这一项,当时是按照30元/平方米的标准收取的。”随后刘女士拿出一份当时的收费单,记者看了一下确实如此,落款时间是2004年7月5日。
孙先生气愤地说:“一期和二期,上房时间总共相差不到两年,但人家年年供暖。这还不说,我们还要再交钱,从前又不是没交过,这不是摆明欺负人吗?”
部门:一期已交过二级管网配套费
针对德馨花园小区供暖出现的问题,记者找到荆河街道城建城管办公室的杨涛。说明来意后,杨涛告诉记者:“今年滕州市申请用热缴费标准分为这样几种,分别是82元/平方米、57元/平方米、30元/平方米或不交钱。一个小区内出现两种情况确实不多见,我们也接到过市民的反映,对此还专门派出工作人员多次对业主进行解释,目前缴费率已经过半,所以并不是他们所说的投诉无门。”
“2003年,德馨花园一期开始上房。2004年7月,滕州市开始着手准备为第一批小区供热,当时虽然德馨花园二期并未上房,但是由于原本设计的供热区域,将城南也划为供热的小区范围内,这样德馨花园所有住户都可以享受供暖待遇,所以当时二期业主也缴纳了‘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中供暖这一项。”杨涛告诉记者:“过了没多久,由于种种原因,热力公司对供热区域划分做出了调整,这就使原本在计划供暖范围内的德馨花园没有了热源,而业主们也就无法享受供暖。后来我们曾试图将收取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中的供暖费足额退还给业主,但业主们不同意,并且多次要求供暖。在这种压力下,我们于2008年专门为业主购置了一台大型天然气锅炉。但由于天然气锅炉只能保证一期业主供暖,所以随后我们又向一期业主收取了‘二级管网配套费’。天然气供暖的成本比较高,但我们还是以当年的城市供暖标准收取的供暖费,差额由政府补贴。”
供暖改造一期无需换设施,二期需新建
“今年,滕州市南线高温‘汽改水’,德馨花园按照规定,所有居民都可以享受水暖气。由于德馨花园一期,以前一直可以供热,所以这次申请用热不需要再次缴纳‘城市供热基础设施配套费’。并且虽然已经连续供热多年,但以现存的供热设施可以满足‘汽改水’后的供热需要等问题。因此,德馨花园一期的业主们无需更换供暖设施,也就无需缴纳费用了。”杨涛告诉记者。
“二期就不同了。德馨花园二期业主,在上房时虽也缴纳了‘城市供热基础设施配套费’,但并未缴纳二级管网配套费,所以小区内并没有配套建设二级管网等供热设施。按照滕政办发〔2014〕90号文件,申请用热就要委托供热企业施工建设二级管网等供热设施,所以得向业主收取费用,即按照57元/平方米收取。”杨涛最后告诉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