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第一眼读枣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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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2月16日 星期
发放宣传材料 普及风俗禁忌 建立奖惩制度
要文明旅游 不要“黑领队”


晚报讯 (记者 张琛)市旅服委日前接到省旅游部门下发的通知,贯彻省文明委《关于深入推进文明旅游工作的实施意见》,着力抓好旅行社和导游领队人员文明旅游工作,提高旅行社出境组团资质的准入门槛,建立退出机制,严厉打击“黑领队”和“野导游”。

旅行社与游客签署旅游合同时,要附送文明旅游宣传材料,让游客自阅自学;行前召开说明会,向游客讲清楚遵规守纪、文明旅游的要求,讲清楚不文明言行的利害关系。领队要做好与目的地导游的对接,抓住入关、乘车、入住、用餐等时间节点,向游客宣传普及目的地风俗习惯、禁忌和相关法律;旅途中开展文明引导和文明礼仪宣传,及时提醒游客遵章有礼,及时劝阻游客不文明动议和行为。

各市旅游部门要提高旅行社出境组团资质的准入门槛,建立退出机制,把文明旅游工作情况作为核准的基本条件;加强对导游、领队的管理,严格执行导游、领队执业资格相关制度,及时清理不符合资质的导游、领队,打击“黑领队”和“野导游”。

对旅行社和导游、领队的文明旅游宣传引导工作进行评价,将文明旅游工作纳入绩效考核范围。建立文明旅游奖惩制度,对不履行职责、造成不良影响的旅行社和导游、领队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整改;对因导游、领队未尽到责任,被媒体曝光,在社会造成恶劣影响的,依法取消其导游、领队资格,同时追究所在旅行社的责任;对认真履行职责,组织游客文明旅游工作突出的旅行社和导游、领队给予表彰鼓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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