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家住薛城区陶庄镇的薛先生陪朋友去手机销售店更换手机零件,在店内他看到买手机送流量的活动海报,顿时颇为心动。
“有的人可能觉得我比较容易满足,其实不是这样的,因为任谁看了这样的活动都会有些心动。价值699块钱的红米1S手机,不仅是原价销售,购买后更是免费将手机卡升级为4G卡,赠送100元话费和每月6GB的上网流量套餐,流量连续赠送三个月。别的不说,就说这100块钱话费和这三个月18GB的流量,就很值,要知道平时要自己包18GB的流量套餐也不便宜。”薛先生表示,其实他已经有四部手机了,平时也根本用不了这么多手机,这次心动主要是觉得话费和流量套餐确实很实惠。于是,抵制不了诱惑的薛先生便买下了手机,店主告诉他流量和话费需要第二天才能开通,请薛先生耐心等候。
第二天,薛先生一直没等到店主的消息,薛先生有些失望,但很快他就安慰自己,估计是活动太火爆,买的人多还没轮到他。直到第三天,他才接到了店主打来的电话,只是电话内容让他十分生气。
“对方告诉我,话费和流量都没法送了,只有购买的手机超过800块钱的才能送,我这个不符合标准。我一听就生气了,我多等了一天就等来这个消息,谁能不生气?我就和对方理论起来,对方告诉我,这不是他们的责任,而是领导的意思,说不足800元的手机赠送这么多东西有些吃亏,因此才取消的。”薛先生愤怒地表示,如果觉得亏损为何当初要承诺赠送,既然承诺了为何又不兑现?在他的再三坚持下,店主表示话费是一定不能送了,对方再试试争取流量可不可以赠送给他。听到这,薛先生也知道事情已经如此,没有更好的办法,只好无奈地答应了。
薛先生认为,商家事前承诺好的东西没有了,这与欺诈消费者有何不同?薛先生说,他以后再也不会轻易相信商家的“赠送谎言”了。
(记者 寇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