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8版:读枣庄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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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1月12日 星期

小区居民遭捆绑式收费
想交取暖费先补齐物业费

■特约记者 王雪纯

日前,家住滕州和谐康城的郭女士拨打本报热线反映,其居住的小区取暖费和物业费捆绑收取。“但是物业收取的物业费和其服务不成正比,我们交钱是按照中等物业收费,实际上连最低标准的服务都没达到,现在又来霸王条例捆绑收取取暖费,这合理吗?”

业主:捆绑收费合理吗?

据郭女士介绍,自己2012年入住和谐康城以来,终于能供上暖气了,这本来是一件好事。可前段时间物业通知到物业办公室领取缴纳供暖费的账号。“可是去了后,工作人员却说不交齐物业费不能交暖气费。”郭女士说,作为业主,缴纳物业费是理所当然的事情,可是小区内大部分业主都不愿意缴纳。“不是我们想省这点物业费,实在是汇龙物业没有真正的为业主服务。小区楼道和电梯垃圾灰尘积累较多,保洁员经常不打扫楼层垃圾。小区业主的电动车经常少电瓶,单元楼门前垃圾好久才外运一次,存在太多问题了。”

小区居民赵先生告诉记者,“现在市里好多小区都是自己把钱打到燃热办指定账户,为啥我们就必须交到物业,还要被他们捆绑收费的霸王条例所强制,这合理吗?”

物业:捆绑是为了确保65%供热率

带着业主们的不满和争议记者拨打了和谐康城汇龙物业赵经理的电话,“我们小区是第一年供暖,因为热力企业有规定,供热率达到65%才能集体供暖。而现在来看,小区内只有50%多的业主来登记。所以和65%还有一部分差距,而居民们想供暖的心情又比较急切,很多居民只愿意交取暖费而不愿意交物业费,因为要补中间近15%的供热率差额,这个钱只能我们物业出。为了确保业主们能第一时间享受到供暖,所以我们只能在这个时间收取取暖费来补差额。”赵经理说。

而关于业主们所反映的小区内存在的管理不到位问题,赵经理表示,下一步一定会加强管理,力争给业主们一个满意舒适的居住环境。

热力单位:允许代收取暖费 但是捆绑不应该

针对和谐康城收取取暖费、捆绑收费及物业公司的态度,记者咨询了燃热办有关工作人员。燃热办王书记告诉记者,因为该小区是第一年供暖,为确保能达到65%的供热率,所以热力企业和开发商达成协议让其代收取暖费。“我们只是允许他们代收取暖费,但是他们捆绑收费,是不应该。”

随后记者又咨询了物业办,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上目前还没有明文规定物业费和取暖费捆绑是不合法的,但是这种情况一定程度上是应该禁止,不可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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