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版:读枣庄城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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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0月27日 星期

产前检查正常 男婴出生却脑瘫
家人:通过法律途径进行解决

“28号开庭,我相信法院会把事情调查清楚的。”22日,家住滕州市西岗镇的巩先生期望地说。

事情要追溯到2013年12月8日巩先生的儿子出生那天,当日凌晨3点20分,巩先生的妻子王玲腹中的孩子出现胎心异常情况后被推进产房,于3点47分生下一名男婴,而孩子生下来就被推进了重症监护室,巩先生很奇怪:“产前检查显示一切正常,怎么生下来却进了重症监护室?”

次日,巩先生找医务人员了解情况,医生没有说明孩子病情的严重性,他在看到妻子的病历时随手拍了下来。12月10日,巩先生到医生处想要复印病历时遭到拒绝,后经巩先生再三要求,医院终于同意他复印病历。在双方争执的半个小时里,医务人员篡改了病历。

通过巩先生提供的病历照片和院方给出的病历作对比记者发现,病历中有六处改动。记者注意到,2013年12月8日凌晨00:05院方医师在进行了产前检查后,直到3:20之间都做了详细记录。但是3:20直到3:47孩子出生,这27分钟并没有作任何记录。“这27分钟究竟发生了什么?院方并没有给出合理的解释。”巩先生说。

在两份病历的右下角记者发现,病历照片的右下角有两位接生人员的签名,而院方给出的病历中又多出来一个督导者魏利。“从3点20分我孩子出现胎心异常到3点47分生下孩子,这期间魏利在给其他产妇接生。”巩先生说道。同时,巩先生拿出了孕妇张某的病历复印件,上面显示张某的孩子自3点30分出现胎心异常至4点5分生下,病历的右下角接生者签名处写着魏利。“我孩子出生的时候魏利并不在场,她在为张某接生。”巩先生说。

对于院方的行为,巩先生反映给了山东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在经过其详细调查后,相关部门的回复是:护士马某未取得《护士执业证》从事产房相关辅助治疗活动,违反《护士条例》等有关法规规定,卫生执法人员当场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滕州市妇幼保健院暂停马某的执业活动,待取得《护士执业证书》及相关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后从事相关职业活动,并对滕州市妇幼保健院给予警告。

巩先生告诉记者,自从孩子出生,他和妻子王玲就一直在外奔波,到济南、上海和北京的医院给孩子看病,但巨额的医疗费让巩先生犯了难,不仅自己的积蓄花的精光,就连亲戚朋友那里也都借遍了。“孩子来到这个世上,要么是在医院,要么是在去医院的路上,10个多月的时间,孩子只在家里住过一天,那就是今年的中秋节。”巩先生说。

“花再多钱,只要能把孩子的病看好,我也认了。但是,孩子出现这样的状况,院方也应承担相应的责任,既然孩子来到这个世界上,不管以后的道路是否充满荆棘,我都不会放弃。”巩先生表示,这件事情已经走上了法律程序,10月28日14点在滕州市人民法院开庭,希望法庭能够做出公平、公正、合理的判决。

(记者 姚付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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