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记者 岳娜)我省日前下发《关于山东省车用成品油升级的通告》、《山东省车用成品油升级实施方案》,自2015年1月1日起,全市范围内的加油站将全面供应国Ⅳ标准柴油,2018年1月1日起,全省范围内的加油站将全面供应国Ⅴ标准汽油、柴油。
国Ⅲ标准与国Ⅳ、国Ⅴ标准的主要差别在于油品的含硫量不同。国Ⅲ标准汽油含硫量不大于150ppm,国Ⅳ标准汽油含硫量不大于50ppm,国Ⅴ标准汽油含硫量不大于10ppm;国Ⅲ标准柴油含硫量不大于350ppm,国Ⅳ标准柴油含硫量不大于50ppm,国Ⅴ标准柴油含硫量不大于10ppm。同时,油品中含硫量的减少可以降低对发动机的腐蚀,减少沉积物的生成量,使发动机更清洁,燃烧更充分,从而延长发动机的使用寿命。此外,通过油品升级,提高油品标准,可以形成倒逼机制,加快淘汰落后炼油产能,推动炼油企业转型升级。
根据通告规定,自供应国Ⅳ、国Ⅴ标准汽油、柴油开始,加油站要在立式招牌、加油机、购销发票的车用汽油、柴油名称后加注“(国Ⅳ)”或“(国Ⅴ)”字样,不得销售不符合规定标准的汽油、柴油。柴油要标明“车用柴油”或“普通柴油”。国Ⅳ、国Ⅴ标准汽油、柴油零售价格按照物价部门的规定执行。成品油经营企业要按有关规定做好汽油、柴油销售价格的明码标价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