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记者 孔浩)团市委日前下发文件,对10名农村青年进行表彰,并获评“枣庄市乡村好青年”。
经过组织推荐、网络投票和综合评审,共青团枣庄市委决定授予刘福琛、刘璐、张静、王鹏、郭鹏5名同志“乡村创富好青年”荣誉称号,授予孙洪丽、李潘、朱敬、张月乔、鹿元飞5名同志“乡村道德好青年”荣誉称号。此次受到表彰的10名农村青年,在发展现代农业、繁荣农村经济和促进乡风文明、共建和谐社会等方面,立足岗位,努力工作,表现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