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4版:读枣庄第一眼
  
本版新闻列表
 
 
   枣庄新闻网首页 | 枣庄日报 枣庄晚报 新视听 新闻绿洲
 
  
2014年9月30日 星期

滕州工伤保险待遇标准再提高


晚报讯 (记者 焦兴田 通讯员 董再强)滕州市人社部门日前透露,该市连续第10年提高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范围为2013年12月31日前享受相关待遇人员。

此次调整标准是符合条件的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每人每月分别按276元、266元、256元、246元的标准增加;生活护理费分为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大部分不能自理或部分不能自理3个等级,其标准分别按枣庄市2013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30%确定;供养亲属抚恤金配偶每月增加105元、其他亲属每月增加80元,孤寡老人或孤儿在此基础上再增加20元。

该政策自2014年1月1日起执行,提高后的津贴和费用将于近期发放到位。已参加工伤保险单位的工伤人员的有关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未参加工伤保险单位的工伤人员的相关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


  
2007-2011 © 版权所有:枣庄日报社 运营服务:枣庄新闻网
咨询/投诉:0632-3159725 QQ:1052190871 技术支持:北大方正